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的一个重要试验功能是金融开放。离岸金融业务是上海自贸区尝试金融开放的一个可行重点。为将上海自贸区打造成为“内外分离,适当渗透型”离岸金融中心,必须进行一系列制度创新。
搭建便利人民币跨境结算交易的基建平台
在支付清算系统方面,需要加快全球人民币银行同业间支付清算系统的开发,并争取落户上海自贸区。随着海外人民币业务的不断增加,原有单一的商业银行清算行模式遭遇瓶颈,需要优化当前的清算行模式。人民银行通过开发银行间人民币跨境清算系统,既有助于整合全球人民币结算资源,提高结算效率,提高跨境人民币交易的安全性,又可通过统一的清算系统及时掌握市场交易数据,对异常资金流动进行及时预警和监控,有效控制金融风险。
在资产交易平台方面,为便利人民币跨境使用,应打造以人民币计价的多层次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可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牵头,在上海自贸区内组建统一的电子票据系统,及时开通上海自贸区票据网,提供关于跨境人民币票据贴现与再贴现、报价、交易、结算、登记、法律法规咨询等各类同票据业务相关的信息服务。同时,在区内成立统一的纸质票据托管中心,全面试行无纸化电子交易,提高票据交易的流通效率、便捷性和安全性,也为未来在全国范围内成立统一的电子票据市场积累经验。此外,可考虑在上海自贸区内设立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分支结构,构建离岸债券交易系统,为有实际资金需求的跨国公司发行人民币离岸债券进行流通交易提供平台支撑。
在信用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必须加快建立上海自贸区内所有企业的信用系统。金融监管机构应加快建立联合征信体系,对上海自贸区内所有存量企业和新入驻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以及股权结构等建立底账,建立独立的资金监控系统,为企业开展离岸人民币业务、利率市场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和资本项目自由兑换等政策落实奠定基础。
逐步放松离岸金融业务经营主体资质
对离岸金融业务经营主体的资质进行科学管理,渐进有序地扩容银行离岸金融牌照,容许和鼓励入住的商业银行对上海自贸区内非居民开展人民币存贷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 对外资银行进入上海自贸区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可参照香港和台湾地区银行管理制度,实行多级牌照分类管理体系。对有条件的民间资本在上海自贸区内设立民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可授予其有限银行牌照,在自负风险的前提下开展各项离岸人民币金融业务。对非银行机构,亦应鼓励其开展人民币计价结算和金融产品创新业务。
完善跨境人民币循环流通机制
以上海自贸区实验平台为基础,使人民币循环流动渠道进一步畅通,逐步有序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发展进程。在人民币输出渠道方面,可通过设立专门的配额,先期批准专业投资者(私募基金和大户)通过证券公司提供的通道直接投资香港证券市场。若试行顺利,可考虑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搁置已久的“港股直通车”,放宽个人项下资本项目可兑换。
在鼓励人民币“走出去”的同时,需要拓宽或开辟新的人民币回流渠道。一方面,可鼓励海外人民币持有者在上海自贸区开展直接投资,并以投资总额的一定幅度投资内地金融市场;另一方面,可以批转在国内市场经营多年,有实际资金需求的外资企业母公司在上海自贸区内发行以人民币计价的熊猫债券,面向海内外募集资金。另外,还可通过在上海自贸区内成立专门面向海外筹集资金的人民币私募或公募基金,实行额度管理,有序进入国内资本市场。但是,对进入境内资本市场投资的海外人民币资金,可以设立锁定期,以控制资金快速进出对国内金融市场造成的风险。
由此,通过在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进行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建设,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中国新一轮金融改革开放服务。
(作者系上海财经大学产业经济智库专家)、(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